摘 要: | 引言自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的绝大多数都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累计聘请了超过4000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也叫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人员构成,其职能是在保证独立性的前提下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发表有价值的见解并参与公司决策。独立董事制度是为解决现代公司潜在的内部人控制风险而引入的公司治理制度之一,目的是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从而可以起到约束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权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的行为,同时也可以强化董事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督,减轻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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