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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效力的形成机制——以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理论为视角
引用本文:李小萍.论法律效力的形成机制——以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理论为视角[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1):48-53.
作者姓名:李小萍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摘    要:法律制定的目的就在于具有实效,这是以法律被社会接受为前提的。如何保证法律规范的内在合理和外在效力?根据哈贝马斯的法的效力理论,法律是平等自由的主体间商谈的结果,守法者即立法者。法律程序保障的商谈使法律的价值、规范和实现处于动态平衡之中,因而具有持久效力。因此商谈和保障其顺利进行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效力形成的机制。

关 键 词:法律效力  形成机制  价值  规则  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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