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效力的形成机制——以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理论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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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萍.论法律效力的形成机制——以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理论为视角[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1):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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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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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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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在于具有实效,这是以法律被社会接受为前提的。如何保证法律规范的内在合理和外在效力?根据哈贝马斯的法的效力理论,法律是平等自由的主体间商谈的结果,守法者即立法者。法律程序保障的商谈使法律的价值、规范和实现处于动态平衡之中,因而具有持久效力。因此商谈和保障其顺利进行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效力形成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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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效力 形成机制 价值 规则 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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