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执行力的类型及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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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麻宝斌,陈希聪.论政府执行力的类型及层次[J].天津社会科学,2014(2):6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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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麻宝斌 陈希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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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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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政府执行力的研究应该着眼于统合执行过程与结果,通过处理好使命和任务之间的关系来明确执行目标,通过硬权力和软权力的综合运用来优化执行过程,从而促使政府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立足目标和手段两个维度,政府执行力可划分为四类:基于权治的执行力、基于德治的执行力、基于法治的执行力以及基于心治的执行力。随着民众文化素质的普遍提升和精神需求的增长,政府执行力应由基于政府本位、关注事务本身、依靠强制落实的层次向基于政策本位、关注精神价值、倡导自觉行动的层次发展。为此,需要在价值导向、目标设定、手段选择和共同参与等方面做更多努力,以提升政府执行力的层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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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执行力 执行力类型 执行力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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