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法建构:一个文献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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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立诚.财政支出法建构:一个文献综述[J].重庆社会科学,2014(9):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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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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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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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该标题为《重庆社会科学》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论财政支出法之建构--以程序理性为中心》.基金项目: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批准号:13&ZD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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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支出广泛介入现代社会生活,具有明显的公共性与权力性,因而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在有关支出的法律谱系中,预算法关注财政支出的决策,财政支出法规范财政支出的实施。鉴于实施中的广泛裁量空间,财政支出法不应被视为仅有工具价值的行政手续,而应成为具有内在价值的财政过程。财政支出法赋予的程序理性和预算提供的实质理性,共同构成支出的正当性基础。因此,财政支出法制度建构的关键在于通过理性的程序设计来减少恣意,具体表现为以参与性为核心、以公开性为前提、以救济性为保障。我国的财政支出法较不完善,演进动力也不充分,较为现实的路径是先制定统一程序的行政法规,或"借力"在《行政程序法》中设立专章,条件成熟后再择机制定《财政支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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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支出法 程序理性 财政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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