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到平权:现代行政法律关系的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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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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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建福州 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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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软科学项目"弱者权益行政法保护的对策性研究——以福建省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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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传统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地位不对等的模式不同,现代行政法律关系呈现出平权型发展趋势.平权型行政法律关系强调相对人和行政主体平等地拥有相当的权利,进行相对应的交往,进一步突显出入的主体价值与行政过程的民主性.平权型行政法律关系,可通过强化相对人权利、弱化行政主体权力予以实现.行政法律关系平权型发展趋势对传统公私法的二元划分提出了挑战,但其并非绝对的,存在范围及程度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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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法律关系 平权型 行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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