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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作者姓名:缪齐贵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摘    要:众所周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属行政机关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同各级行政机关一样,应主动承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不尽如人意。本文拟通过总结部分地区的成功实践,就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关 键 词:规范  政府办公厅(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综合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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