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遗民文人李俊民生平行迹述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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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东新 张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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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民族大学文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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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俊民当生于金世宗大定十六年(1176)六月十四日。25岁时中进士,走上仕途,先后任下邳守、沁水令、彰国军节度判官等职。一般认为其归隐是因金末时事动荡,其实主要是仕宦十余载,沉沦下僚,李氏遂厌倦而归隐。而后39至59岁,李氏在颠沛流徙申生活,先后在福昌、伊阳等地避难,甚至一度流徙到南宋之襄阳,其多首写襄阳生活和风物的诗可为明证。元太宗七年(1235),沦为遗民的李氏应泽州守段直之邀,返乡泽州,一直到85岁辞世。晚年的李氏主要生活内容是为金源遗民,存文保道,故面对蒙元朝廷的延请,其态度是可为其筹略谋划,甚至支持重视儒家文化的忽必烈称帝,但他始终坚持隐逸之志,绝不做新朝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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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李俊民 生平 隐居原因 遗民身份 文化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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