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仲裁体制的困境与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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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京莲.国际投资仲裁体制的困境与出路[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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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京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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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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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可移植性与国家经济安全的相关性研究》,课题编号:2007JJD810160; 浙江工商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课题代码:1100XJX2009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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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投资仲裁体制是在借鉴了国际商事仲裁体制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对国际商事仲裁体制的继受。当前,国际投资仲裁体制面临困境:秘密性、任命仲裁员规则、案件相互独立、一裁终局受到社会公众的挑战。国际投资仲裁体制改革的建议有:ICSID公布所有涉及仲裁案件的资料,允许社会大众参与案件的庭审程序,给予社会大众广泛的参与权;改变仲裁员的任命规则,建立常设国际投资仲裁庭,由ICSID决定仲裁员,国际投资仲裁员专职解决国际投资争议;建立一个上诉机构改变国际投资仲裁体制一裁终局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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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投资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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