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律中的“权变”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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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旗,陈少峰.略论唐律中的“权变”思想[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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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旗 陈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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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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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等级名分秩序及一般社会秩序的维护是唐律重要的立法目的。唐律中的"权变"是在不违背立法目的或法律所要维护的"核心价值"的前提下对法律标准及其适用对象所做的有限的背离或变通。唐律中的权变思想表现在"八议"与"十恶"的规定中,允许皇帝临时制敕,以及允许法官临时处断、量情为罪、准礼定罪等规定中。唐律中的某些"权变"措施在一定条件下有背离"法的精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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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律 八议 十恶 制敕 权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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