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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班待遇争议的法律思考
作者姓名:赵慧丽
摘    要:案情介绍去年5月,临汾某招待所将其所属南楼住宿部承包给本单位职工贺某经营,并将韩某分配到南楼住宿部从事服务员工作.南楼住宿部规定:1.服务员实行效益工资,不封顶不保底,根据营业额比例提成.2.服务员实行倒班制,每个班工作14.5小时.韩某5月份上了9个班,领到工资190元,6月份上了10个班,领到工资190元.因实领工资远低于其标准工资而且被强制加班,韩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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