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侦查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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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运伟.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侦查监督工作任重道远[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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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运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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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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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保持了一致,赋予了律师更大的权利,其中特别是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可以说新刑事诉讼法的出炉对于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律师权利的扩张也给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新刑诉法也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比如增加了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批捕听取律师意见、自我监督投诉等内容,针对刑诉法修改后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应当从检察实务操作层面和司法机制建构层面谋划相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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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监督 立案监督 新问题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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