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成份更改值得研究的问题 |
| |
引用本文: | 李文云.民族成份更改值得研究的问题[J].中国民族,1990(11). |
| |
作者姓名: | 李文云 |
| |
摘 要: | 民族成份的更改有几种主要情况。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原来确实是少数民族而没有申报或不敢申报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民族工作部门的严格审批,恢复原来的民族成份。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民族打破了旧的习俗和传统婚约的束缚,民族间互相交往,相互通婚,其子女自由选择申报为少数民族。这一部分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利于民族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