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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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建敏.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J].重庆社会科学,200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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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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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朱建敏),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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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有监督权。此所谓“监督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检查、调查、监督纠错案的强制性权力”。由此可见,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不仅限于一般工作监督,个案监督也应是其中之义。但一直以来,个案监督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司法工作具有法律性、专业性的特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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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司法权 监督程序 监督方法 司法机关 个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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