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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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居艳.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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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居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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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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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环境的主体、内容、对象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于是否确立环境权这一问题,学界存在较大分歧。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使法律在环境保护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环境具有公益属性,在没有确立环境权的前提下,可以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通过公益诉讼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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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 实体法 诉讼法 公益诉讼 司法 |
文章编号: | 1672-335X(2007)01-0092-05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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