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文本中的“行政调解”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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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志远,顾勤芳.中国法律文本中的“行政调解”研究[J].江淮论坛,2011(5):12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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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志远 顾勤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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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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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重大招标项目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研究(编号2010JDXM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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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范围、主体、程序及效力等四个维度检视我国目前有关行政调解的立法状况,可以梳理当下行政调解范围狭窄、主体非独立性、程序匮乏及效力模糊等突出问题。行政调解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灵活性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未来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能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行政调解的统一立法应当坚持民事纠纷与行政争议调解的二元结构模式,并注意在三调联动中实现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隙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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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调解 民事纠纷 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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