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的力量——鲁迅《离婚》的修辞性叙事艺术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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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燕.“声音”的力量——鲁迅《离婚》的修辞性叙事艺术解读[J].江汉论坛,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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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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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学院文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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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空间理论视阈下的鲁迅小说研究”(项目编号:11YJC75110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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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是鲁迅诞辰130周年,我们特组织了一组笔谈,以此纪念这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其中,王本朝的《生存体验与知识趣味:鲁迅对朱光潜静穆说的批评》认为,1930年代鲁迅就批评过朱光潜的静穆美学观念,它不同于新文学内部的其他论争,有着深远的影响和丰富的美学意义,涉及到以美学理论解释文学对象的效度和限度,文学欣赏的局部与整体,当下想象与历史态度,文学观念的言说身份和价值立场,以及中国现代美学不同的建构方式等问题。杨剑龙的《娱乐化时代对于鲁迅的戏说与恶搞》认为,在娱乐化时代背景中,鲁迅成为被人戏说被人恶搞的对象之一。这是对工具化鲁迅的逆反,是学术界刻意创新的表达,是消遣休闲娱乐化的追求。我们对鲁迅作品的改编必须努力遵循原作原意,鲁迅研究必须注重史实和历史语境,对于鲁迅的戏说、恶搞应该有度。刘保昌的《鲁迅传统与干校文学》从鲁迅传统与干校文学的关系入手,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在较大程度上还原了干校作家的真实创作心态,认为干校文学创作需要从鲁迅传统中汲取创造的力量,尤其需要真正回归到鲁迅传统的本源之处。王海燕的《声音的力量——鲁迅〈离婚〉的修辞性叙事艺术解读》认为,在小说《离婚》的主人公爱姑和七大人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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