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机制与国有资产出资人模式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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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红伟.“委托—代理”机制与国有资产出资人模式创新[J].江汉论坛,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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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红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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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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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大学跨学科与交叉前沿项目“我国反垄断法的经济分析与规则完善”(项目编号:2009JC027);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的研究成果; 深圳国资局委托项目“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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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研究国有资产出资人模式创新,主要解决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色定位与权利配置问题,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设计问题。实践证明,以国资委为表现形式的政府特设机构出资人模式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具有适应性,但在模式选择与履职方式上仍面临着矛盾与问题。本文应用委托—代理理论,从出资人机构职能界定与职权重构、组织机构创新、改革激励机制,以及设计和落实保证科学决策的民主化、透明化议事规则等方面,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模式创新提出可行性建议,展望改革深化的可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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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 “委托—代理”理论 政府特设机构 激励—约束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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