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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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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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现就我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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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 门诊医疗 医疗费用 统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费用负担 保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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