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为晚辈出资买房 老人需谨慎
引用本文:陆明华.为晚辈出资买房 老人需谨慎[J].老友,2013(7):55-55.
作者姓名:陆明华
摘    要:案情:2009年11月,退休工人周老伯的儿子周某与其女友黄某商议在购买住房后结婚。因为经济拮据,周老伯为儿子出资30万元,以及周某与黄某共同出资1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剩余房款由周某和黄某向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周某与黄某结婚后,两人决定将该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3年3月,周老伯与周某因为赡养问题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周老伯以周某所购新房应归自己为由,要求周某夫妇从房中搬出去。

关 键 词:出资  按揭贷款  房屋所有权  退休工人  经济拮据  产权登记  赠与合同  赠与行为  住房  付款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