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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晚辈出资买房 老人需谨慎
作者姓名:陆明华
摘    要:案情:2009年11月,退休工人周老伯的儿子周某与其女友黄某商议在购买住房后结婚。因为经济拮据,周老伯为儿子出资30万元,以及周某与黄某共同出资1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剩余房款由周某和黄某向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周某与黄某结婚后,两人决定将该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3年3月,周老伯与周某因为赡养问题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周老伯以周某所购新房应归自己为由,要求周某夫妇从房中搬出去。

关 键 词:出资  按揭贷款  房屋所有权  退休工人  经济拮据  产权登记  赠与合同  赠与行为  住房  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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