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务会计的本质与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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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仁周.论法务会计的本质与目标[J].学术论坛,2012,35(1):11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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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仁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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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江苏 徐州 2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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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基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编号:08YBB33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资助课题“法务会计:湖南经济领域急需专业发展与建设研究”(项目编号:XJK08BGD030)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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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务会计自20世纪90年代末引入中国后引起了学界的研究热潮,但从法学等多元视角研究的不多。应基于法务会计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建构法务会计职业、促进会计与法律职业协同发展的目的探讨法务会计基础理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工具处理和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的社会专业活动。法务会计是会计、法律等复合交叉的社会专业活动,具有特定功能和价值,其最终目的在于维护主体财产安全,能够产生良好的法律、经济、社会、政治功能。文章主要探讨法务会计的内在本质和基本目标,以促进中国特色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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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务会计 本质 目标 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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