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案违法性的程序性自律 |
| |
引用本文: | 陈文.刑讯逼供案违法性的程序性自律[J].社会科学论坛,2007(16):29-35. |
| |
作者姓名: | 陈文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刑讯逼供案具有程序复合性、主题身份双重性特点.事前预防、事中吓阻、事后救济三条路径有机结合从程序法角度遏制刑讯逼供.在遏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四类问题即如何利用程序辩护权?应否追究诬告者、错告者的法律责任?如何选择证据规则?二审法院的程序制裁如何?结合四类问题提出五项程序救济举措.将如何从程序法角度给刑讯逼供案件的被害人以最有效的法律救助作为论文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归宿.
|
关 键 词: | 刑讯逼供 制证权 举证权 程序性辩护 程序性制裁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