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莫入加班维权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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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梅生.劳动者:莫入加班维权误区[J].职业,2012(7):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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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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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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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笔者所办理的案件中,一些劳动者往往认为8小时以外或节假日上班、完不成工作而自愿延时、在途或工作准备时间,甚至超过上班时间后在上班地点逗留都属于加班。其实并非如此。8小时以外、双休日及节假日上班不等于加班【案例】魏强于2010年1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6个月的劳动合同,约定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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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加班费 综合计算 准备时间 工作时间 工时制 维权 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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