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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贵的京控———嘉庆朝徐姓自戕案分析
引用本文:石 怡,罗冬阳.昂贵的京控———嘉庆朝徐姓自戕案分析[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1(4):172-180.
作者姓名:石 怡  罗冬阳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130024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中西文明历史经验中的公共社会价值观研究”,项目负责 人:赵轶峰.
摘    要:清代日益分化与竞讼的地方社会增加了司法需求,而开放的京控,尤其是嘉庆帝的改革,冀望为民众申冤,同时整饬吏治,适应了这种需求,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清代京控及司法制度与行政体制同轨,为一金字塔构造,优质司法资源集中于顶部,改革仅强化了顶部纵向司法监控压力,地方贫弱的司法资源和能力并未增强。就嘉庆末徐姓京控案看,县级主审司法能力贫弱,院司道府复审多处违法,虽然原告自戕京控,促动清廷纠正了错案,但其成本极其昂贵,京控呈现出司法效力与效率的背离。这种背离一旦达到临界点,不仅有损地方政府威信,即使朝廷权威也一并受损。

关 键 词:清代  京控  徐姓自戕案  司法效力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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