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解除制度比较 |
| |
引用本文: | 刘春宝.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解除制度比较[J].中国劳动,2002(8):39-41. |
| |
作者姓名: | 刘春宝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一、问题之提出 1997年5月的<合同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以劳动合同为主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雇佣合同制度,但在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的<合同法>中却不见了雇佣合同的身影,<合同法>应不应该调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并列关系抑或是从属关系,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回答.这一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劳动合同有无区别于民事合同的显著特征,劳动合同的特殊问题能否运用民事合同的基本原理予以解决.合同从订立到解除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最为复杂,也最能反映劳动合同制度的特点.笔者以合同解除制度为线索,分析比较两种合同解除制度的异同,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及其对完善劳动合同的意义.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