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预“三体五例”说及其文论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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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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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恩施4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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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春秋笔法与中国文论”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8XZW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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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杜预藉《左传》总结的“三体五例”说包括“发凡正例”、“新意变例”、“归趣非例”三体和“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汗”、“惩恶而劝善”五例。其中“三体”是《春秋》的书写体制,“五例”是《春秋》的书写法则,书写体制制约、规范书写法则,书写法则遵循、表现书写体制,其特定的话语言说方式和话语解读方式对中国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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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杜预 《春秋》三体 《春秋》五例 文论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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