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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年罪错记录及其消灭
引用本文:狄小华,马雷.论少年罪错记录及其消灭[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53-57.
作者姓名:狄小华  马雷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基金项目: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FX047);南京大学985三期项目资助..
摘    要:少年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如果因一时的罪错而给他们贴上"坏孩子"和标签,容易使其终身背上包袱而走上破罐子破摔的道路。《刑法修正案(八)》确立的犯罪少年前科有条件消灭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保护的历史性进步。但鉴于少年犯罪与少年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处于狂飙期的少年的身心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性,加上少年罪错记录也具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因此有必要趋利避害,建立我国少年罪错记录多元消灭途径。

关 键 词:少年  罪错记录  消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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