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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国两法”与台湾法律的转型
引用本文:翁其银.论“一国两法”与台湾法律的转型[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1(2).
作者姓名:翁其银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杂志社
摘    要:文章认为国民党迁台初期的台湾法律是在“六法全书”和旧法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旧中国国民党政府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律的缩影。但是,自六七十年代以后,台湾法律随着台湾地区产业结构、资本构成、阶级构成等经济、社会情况的变化,逐步地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演变为资本主义性质。文章以实证与推理相结合的方法论证了台湾法律转型的必然性及其对于“一国两法”的意义:其一,为台湾法律纳入“一国两法”体制准备了主要前提;其二,为“一国两法”体制下设定台湾准法域创造了重要条件;其三,为“一国两法”体制下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相互借鉴提供了广阔余地。台湾法律的阶级属性有无变异,是少有人问津的领域;台湾法律转型对于“一国两法”的意义,是还没有开垦的处女地。本文纯属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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