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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山东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
引用本文:陈尚胜.论唐代山东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J].东岳论丛,2001,22(6):103-107.
作者姓名:陈尚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学术界一直将唐朝登州、莱州、密州 (现在皆属山东省 )等沿海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和“新罗院”、“新罗馆”以及高句丽人、百济人等都纳入到新罗侨民的范围来考察 ,这一观点很值得商榷。从现有资料看 ,唐代山东沿海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形成于九世纪初 ,其一在于李正己祖孙三代在承袭淄青镇节度使之时大肆掠卖新罗人口到唐朝为奴婢 ,使很多新罗人得以进入中国 ;其二由于唐朝在平定淄青镇李氏割据势力后对新罗奴婢所采取的解放政策 ,使很多新罗人在放良后聚居于山东沿海地区 ;其三因为新罗人张保皋在东亚海域的活动 ,加强了唐代新罗人的凝聚力并促进了新罗侨民社区的形成。不过 ,唐代山东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并不存在治外法权。而从淄青镇割据势力李氏家族的高句丽人背景观察 ,说明朝鲜半岛在三国统一后的一个多世纪里 ,高句丽人和新罗人还没有完全消除他们之间的固有国家意识

关 键 词:新罗村  新罗院  新罗馆  李正己  张保皋  唐代山东地区
文章编号:1003-8353(2001)06-0103-05
修稿时间:200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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