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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
引用本文:陈中泽,唐超.论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8,21(4):559-563.
作者姓名:陈中泽  唐超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摘    要:我国现有的法律虽然已经对保护投资者权益作出了规定,但过于原则,一些重要制度缺失,债券受托管理人独立性不强,债券保险与担保制度缺乏,债券偿付保障不力,投资者风险教育制度也不健全。在发债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立法应侧重保护债券投资者的权益。

关 键 词:公司债券  发债公司  投资者  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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