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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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中泽,唐超.论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8,21(4):559-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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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中泽 唐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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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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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有的法律虽然已经对保护投资者权益作出了规定,但过于原则,一些重要制度缺失,债券受托管理人独立性不强,债券保险与担保制度缺乏,债券偿付保障不力,投资者风险教育制度也不健全。在发债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立法应侧重保护债券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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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债券 发债公司 投资者 投资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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