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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规制抑或鼓励:外资并购的法律策略研究——以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为视角的展开与分析
引用本文:刘思培,董家友.抑制、规制抑或鼓励:外资并购的法律策略研究——以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为视角的展开与分析[J].江汉论坛,2012(8):127-131.
作者姓名:刘思培  董家友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并购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SJD820007);江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资企业并购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JDR200800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外资并购的立法策略选择上有抑制、规制和鼓励三种传统模式:抑制式立法策略过于强调外部市场控制与内部市场封闭,背离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立法方向;鼓励式立法策略能够满足市场对开放性和统一性的要求,但极易导致对开放程度的扩张性认识;规制式立法策略是对落后的抑制性立法动机的根本摒弃,是对鼓励性立法策略的改良式继承。当抑制式立法逐步被淘汰,鼓励式立法渐显随意之时,以引导式立法为突破的规制型法律策略成为外资并购法律制定的基本准则,并运用于我国外资并购法律实践之中。外资并购的引导式立法,要求根据我国外资发展实际,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方向及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总体性要求,从进入、运行与监管等方面对外资进行全面引导,以实现外资并购的合法、合理、合规。

关 键 词:外资并购  法律  规制  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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