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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李丽云医案的法律责任——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致妻儿双亡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作者姓名:张赞宁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
摘    要:案情回放最近,据北京的多家媒体报道: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一名叫李丽云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尚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西区医院救治。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关 键 词:医案  法律责任  手术单  签字  构成  死亡  医生  救治  朝阳医院  西区  婚姻登记  孕妇  媒体  北京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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