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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代开元时期的地方吏治
作者姓名:胡宝华
摘    要:迄今为止,关于唐玄宗在开元时期如何整顿地方吏治的问题,尚无专文论及。事实上,无论是“贞观之治”还是“开元之治”,将其出现原因,仅仅归之于最高决策层几个人的作用显然是不够的。中央政权是制订政令的机构,政令制订以后能否有效地贯彻到全国各地,关键取决于地方各级官吏,这一点不论在古代和今天都是相同的。唐人陈子昂曾说:“……宰相,陛下之腹心;刺史,县令,陛下之手足;未有无腹心手足而能独理者也。臣窃惟刺史、县令之职,实政教之首也。国之兴衰,莫不在此职也。”可见,地方刺史、县令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本文首先对唐代地方州郡的基本职能作一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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