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参与东北亚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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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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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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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参与东北亚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时机已逐渐成熟。中国有关方面必须对与此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研究思考及加以调整,并设置必要的协调机构为外国合作者提供较佳的合作条件。 一、中国应建立跨省协调机构统一有关的法律政策 东北亚地区地域辽阔,除中国之外尚有俄罗斯、日本、外蒙古、朝鲜、韩国等国家。中国亦有三省两市一区位于该地区(如包括河北省则为四省),即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中方任何省市区与东北亚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均须掌握本地区其它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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