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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点税源监控为契机加强广西地方小税种管理
引用本文:曾纪芬,黎奕.以重点税源监控为契机加强广西地方小税种管理[J].今日南国,2008(5):21-23.
作者姓名:曾纪芬  黎奕
作者单位:[1]自治区地税局 [2]贵港市地税局
摘    要:2007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源监控工作要求,从广西地税工作实际出发,将年缴纳地税收入3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税源监控对象,安排综合素质较高的税收管理员实施扁平化式管理。从实践来看,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幅明显高于同期全区地税收入增幅,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地方小税种(注:本文所称地方小税种,是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等税种)而言,2007年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与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相得益彰。本文从地方小税种的特性和管理实践出发,结合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这一平台,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地方小税种管理现状进行剖析,并对今后如何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地方小税种的管理工作做一些有益的探讨。

关 键 词:广西壮族自治区  税收管理员  税源监控  税种  城镇土地使用税  重点税源  监控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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