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之书面形式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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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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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法律系,北京,10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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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书面形式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纳.关于"书面形式"的具体含义,<纽约公约>作了明确规定,而各国在理解和适用公约时一直在进行宽松、扩大解释.1996年的英国新仲裁法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观念又作了新发展.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仍存在传统、落后的规定,可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对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作出符合经济需要和社会发展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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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书面形式 <纽约公约>涉外经济法 |
文章编号: | 1007-4937(2006)06-0180-04 |
修稿时间: | 2006-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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