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主性的“治安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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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蓝宇蕴.论自主性的“治安社区”建设[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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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蓝宇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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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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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社区建设研究”(13ASH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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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平安社区建设的实践中,主要有两种不同取向,一种是政府直接主导的,一种是社区自主推进的,而前者占据主流。当下治安社区建设,关键是要实现建设主体的转向,从政府直接主导逐步转向社区自主。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社区治安问题多发。在治安社区建设中,若过于依靠政府推动,易导致社区依赖及消磨社区意志。社区是微观社会主体,自主性的治安社区建设转向,无论对社区资源的充分发掘与利用,还是助推社区自治机制的培育与发展,都有实质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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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 治安社区 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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