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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目的和手段
引用本文:刘广明.论目的和手段[J].江苏社会科学,1991(4).
作者姓名:刘广明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摘    要:对作为实践要素的目的和手段的研究,可以揭示出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机制,同时,也从主体方面揭示出人类和自身历史之本质关联.一、目的之产生人的目的的产生和一切意识的产生一样,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的(这个客观存在包括一定的与主体相对置的客体,同时也包括主体与特定客体相应的部分),但它不是对客观存在的简单折射,它有一个主观的内在的建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不是孤立的,它是一个以产生动机的心理过程为前提的思维过程.这个心理过程是,内在或外在的客观因素刺激主体需要,以至这种需要立即为主体所意识.需要表示主体以及生物系统生存发展所必需因素的总和,当它未被主体所意识到的时候,它只是潜在地、静止地存在于主体之中,而一定的内外因素的刺激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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