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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栾锋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
摘    要:住房制度改革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改善,关系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是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我国从1950年至1989年,住房建设投资2900亿元,特别是最近10年国家投资共建14亿平方米住房,但没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目前,我国职工人数达到1.4亿,需要大量住房,虽然国家每年投资360亿元用于建房、维修,仍然满足不了需求。黑龙江省1989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内原来的3.2平方米提高到5.42平方米,但是仍居全国人均水平的倒数第一位,比全国平均6.6平方米少1.18平方米;危房占实有住房的2.52%,比全国的1.46%高出73%,这种严重的住房矛盾急待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住房一直是福利型、低租制、国家包的办法。这种办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住房紧张,连维持简单扩大再生产也不可能,还要背上高补贴的包袱,国家投入越多,包袱越大。这种落后的制度刺激住房需求的扩大,加剧了供需矛盾,导致消费结构异常,滋长住房分配中的不正之风。所以,住房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非改不可。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有利于尽快实现小康水平即人均住房8平方米的战略目标,搞好住房制度改革有助于引导消费,拓展市场,改变单调的消费取向、畸形的消费结构,住房改革有助于解决职工住房苦乐不均、消除住房分配中的不正之风;住房制度改革,不仅能促进住房良性循环,而且能理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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