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性存在及生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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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焕明 阮晓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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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闽江学院法律系,福建 福州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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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号:12BKS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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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生态文明建设已然成为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要务之时,厘清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就是完成这一要务的基础。人是作为主体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人与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的本质区别,人满足自身需要能力的持续提高,人对自然界认识、改造、完善的不断深入等都从不同的层面确证了人是自然界中的主体性存在。基于此,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人的主体向度原则,尊重人的主体性存在地位,着眼于人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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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 自然界 主体性存在 生态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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