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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并省州县说辨误”
引用本文:张连生.“隋文帝并省州县说辨误”[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4(3).
作者姓名:张连生
摘    要:隋朝统一后,在政治经济领域中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进行地方行政机构的改革。这场改革,岑仲勉先生曾经将它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文帝时期,主要是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废郡一级,直接以州领县;二是炀帝时期,主要是大规模地并省州县机构。前一阶段改革,已普遍为人们重视,但对后一阶段改革,在当前流行的各种通史、断代史著作中,却有误解,有些误以为炀帝的“并省州县”也是文帝所为。这种误解从五十年代就已产生,直到近年新出版的教科书中依然有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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