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水平决定的财政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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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红生,朱保华.价格水平决定的财政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检验[J].管理世界,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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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红生 朱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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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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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JC790110); 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N04LJ07)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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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五变量的VAR和两变量的SVAR方法,运用1996年至2006年的月度数据分析价格水平决定的财政理论是否适合解释中国经济的问题。本文的实证分析发现,不仅实际利率对于一单位的实际税收正向冲击的反应基本为正;而且存在显著的通货膨胀与紧缩、产出扩张与衰退等两种交替脉冲反应过程。再结合基于中国经济的基本事实的逻辑推理,本文认为价格水平决定的财政理论在我们所考察的期间具有适用性。本文研究的重要现实政策含义在于,如果将稳健的财政政策的精神融入积极型货币政策(如泰勒规则)和盯住实际赤字目标的财政政策组合,那么中国政府就有可能同时实现价格稳定、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和谐社会三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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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水平决定的财政理论 识别条件 十六字方针 盯住实际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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