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官员补缺制度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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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佳林.清代地方官员补缺制度探析[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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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佳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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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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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选拔和任用地方补缺官员,每个朝代都非常重视,因为它不仅决定着官员素质的高下、行政效率的高低,更能体现着中央对地方官员任免权的控制,进而影响到一个王朝统治的兴衰成败。清朝也不例外,清朝通过控制地方官员的数量以及补缺制度,来加强对地方官员任用权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就清代补缺制度而言,补缺分为文官之缺,有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包衣缺、汉缺六种,武官之缺有旗缺(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之缺)、营缺(有满缺,也有汉缺)、卫缺、门缺四种。就官缺补授方式又可分为请旨缺、开列缺、拣授缺、留授缺、调授缺、题授缺、选授缺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总督选拔地方官的题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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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地方官 官缺 补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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