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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阶段逐步废止中国死刑的构想
引用本文:赵秉志.关于分阶段逐步废止中国死刑的构想[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8(5):105-107.
作者姓名:赵秉志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据统计,截至2005年2月,世界上已有86个国家与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了所有罪行的死刑,1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军事犯罪或战时犯罪除外),还有38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过去10年内没有执行过死刑、并且确信其不执行死刑的政策将继续下去或者已向国际社会作出承诺不再使用死刑).换言之,现今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或者废除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已多达134个,而相应地只剩下相对少数的61个国家和地区依然在法律上保留并实际适用死刑.

关 键 词:死刑  死刑废止  民意  立法完善
文章编号:1001-8204(2005)05-0105-08
修稿时间:200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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