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同过失犯罪作斗争
引用本文:林文肯.论同过失犯罪作斗争[J].江淮论坛,1981(6).
作者姓名:林文肯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院
摘    要:犯罪有两种形式——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一般地说,故意犯罪是犯罪中最危险的形式。在同整个犯罪现象作斗争中,把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流氓分子及其他故意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放在首位,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同过失犯罪作斗争同样不容忽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