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民增收的组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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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瑛,王德会.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民增收的组织保障[J].内蒙古统计,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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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瑛 王德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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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
(王瑛),通辽市统计局(王德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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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及 其必要性 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1CA)第 31届大会对合作社作出了新的定义 --"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 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 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需 求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原则有七 条:自愿与开放的社员资格;民主的社 员控制;社员经济参与;自治与独立; 教育、培训与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 作;关注社区。美国农民合作社的制度 特征可概括为"合作社是用户所有、用 户控制和用户受益的公司型企业"。世 界上其他国家合作社发展也出现了四 个趋势:引入股份制:联合趋势加快; 合作社功能扩展;引入公司运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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