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能犯与未遂犯之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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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乐.论不能犯与未遂犯之区分[J].华人时刊,2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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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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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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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能犯与未遂犯、迷信犯的差别体现了刑法社会保护机能和个人权利保障机能的冲突,不能纯粹的以主观危险说和客观危险说作为区分二者的标准,而是应当将刑法危害社会秩序、保护法益的功能和保障个人权利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以事后查明的行为时所存在的各种事实为基础,以行为时为标准,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危害社会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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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能犯 未遂犯 迷信犯 能犯未遂 不能犯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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