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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不婚”的历史探讨
引用本文:陈永生.“同姓不婚”的历史探讨[J].社会科学家,1987(5).
作者姓名:陈永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摘    要:同姓不婚起源甚早,延流颇长。我们沿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探源溯流,可以看出它是怎样从原始习俗到礼制,再从礼制到法律这一发展过程的。按照学术界一般的观点,认为夏殷尚无“同姓不婚”之禁,“同姓不婚”最早始见于西周。杨六文主编的《婚姻法教程》称:“中国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但详稽史实,似乎还可以上溯到更远古的时代。古籍恒吾:夏段五世之后则通婚姻。《北史、魏文帝纪》:“是殷之五世为限,其法每承于夏,殆上古之禁令皆然。”由殷夏而推测上古的情况。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有:“太昊、伏羲氏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知有嫁娶之礼仪,但关于姓之如何则来记载。刘恕《外纪》有:“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民之不读。”已把姓和婚姻联系起来。到罗泌《路史》有:“太昊、伏羲氏正姓氏,通媒妁,以重民之丽,丽皮荐之,以严其礼,示合姓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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