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角色与责任 |
| |
引用本文: | 闫娟,李正明.论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角色与责任[J].中州学刊,2013(9). |
| |
作者姓名: | 闫娟 李正明 |
| |
作者单位: |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093 |
| |
摘 要: | 基于多重动力因素的推动,我国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诸多领域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种种矛盾、问题和困境也日益突显,使得我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遭受着各种责难、质疑甚或否定,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到了亟须深度理性反思以拨正琴弦的时候。公共服务市场化有效推进的关键因素和必要前提是政府角色的科学定位与政府责任的充分履行。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守护者,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应该是个负责任且有能力的“安排者”和“服务者”,承担着设计、引导、监管、评估、协调、促进、支持与帮助等多方面的职责。
|
关 键 词: | 公共服务 市场化 政府角色 政府责任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