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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夫之伦理思想中的自然权利观
引用本文:于建东,郑楠.论王夫之伦理思想中的自然权利观[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3):304-311.
作者姓名:于建东  郑楠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2015BZX019);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6ZD006);河南师范大学博士启动课题资助项目(编号:QD14214).
摘    要:王夫之的“自然权利”思想是对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继承与开新,集中表现在:为“合同而不相悖害”的理念;以“仁”的精神对待自然万物;以“礼”的伦理规范维护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发挥“人”在维护自然万物生存权上的主体性作用。王夫之生态伦理思想中的自然权利观,丰富和发展了古代中国生态伦理思想,也为初步回答“施韦策诘难”提供了理论支撑,同时,对增强社会活动主体的道德责任意识从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亦有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王夫之  自然权利  生态伦理思想          
收稿时间:2016/5/1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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